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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許芝一個人。
許芝在暑假交了一個男朋友——謝歡。
阿細只是晚認識謝歡那麽一會兒,結果就像是晚了一輩子。
“其實我只是難過了一小會兒,或許還有點覺得很好笑。當然那天晚上最後沒忍住哭了一鼻子。不過,也沒什麽。”
過了很多年,有一回,阿細和我一起等一場電影的開場,忽然說起以前的事情。
阿細和謝歡雖然在同一個學校,但其實見面的概率並不高。阿細還特意避開了可能和謝歡見面的那些契機,譬如參加謝歡所推薦的社團,去謝歡學院的媒體室看電影,和許芝以及謝歡一起聚個餐。
那時候阿細正在看的美劇裏一個主人公提出了一個荒謬的美人魚理論,大概意思是說即使你身邊的一個異性,最開始在你的眼中看起來就像是一只讓人毫無興趣的肥胖河馬,但是如果你們總是在一起,有一天,魔法棒一搖,河馬變成美人魚。
何況謝歡不是河馬。
大一念到過半,有個男生開始追求阿細。他是跟謝歡完全不一樣的人。他個子很高,皮膚有點黑,有時候會粗心大意,但認認真真地討好阿細,為人憨直又充滿正義感。
而最好的一點是,阿細和他在一起不會想到謝歡。
他們約會,他遲到,滿頭大汗地出現,說他原本騎了自行車來,想帶阿細兜兜風,結果拐彎的地方和一輛電動車撞上了,自行車歪了車把,他丟下了車,自己跑過來。
他手臂上有一道擦痕,滲著血。看著就很疼。
那天他們的約會改道去了醫院。
阿細抓著他的手,很熱,微微有些汗水,感覺得到他血脈的震動,卻仿佛像是有一個小心臟藏在兩個人交握的掌心,輕輕地緩緩地“咚”“咚”在跳動。
阿細覺得這樣也很好。
她也有男友之後,許芝便積極地邀請她進行四人約會。
去看電影,去吃飯,去爬山,去旅游。四人行,相處得竟然很愉快。很難說阿細對謝歡已經毫無一絲暧昧情思,但是她自覺處理得很妥當。如果不妥當的話,也不會有後面一次次的出行。以至於到後來,阿細反省自己可能表現得太妥當了一點。其實,她偶爾也想和男友出去雙人游的。
不過總的來說,那段時間,她們四個人算得上是關系很不錯的朋友,直到後來她和男友分了手,直到後來許芝也和謝歡分了手。
他們第一次分手的時候阿細做了個夢。
阿細夢到謝歡。
樹底下,他穿著第一次見面的白T恤,他擡頭看見她,笑了笑,問她要不要一起坐著看會兒書。
那是盛夏,全世界鋪滿濃郁的綠色,唯有他在發光。
阿細沒說話,默默地看著他。
然後,阿細被電話聲音吵醒。
許芝在電話那頭笑嘻嘻地說,她跟謝歡和好了。
阿細很長時間都不敢承認自己曾做過這樣的夢,覺得自己像是懷揣著一個惡毒的隱秘的願望。這個願望太卑劣,讓她無法啟齒。
直到那天她穿著新娘的禮服,靠著藤椅,長發垂在背後,她才又夢到那個夢,像終於放開手,讓窩藏在心底的那一只黑色鴿子飛走。而遠處山邊有一線金邊,太陽正慢慢升起。
不過,那也是更久以後的事情了。
阿細和男友分手在她生日的那天。
他們四個人出去給阿細慶祝生日,在KTV唱歌,喝得半醉,然後各自回學校。
阿細和男友手握著手靠在計程車後座,兩個人說一些無關緊要的話,諸如今天蛋糕的口味,彼此糟糕的樂感。許芝和謝歡可惡地秀恩愛,以及說那些對未來的期許和天真浪漫的諾言,直到他忽然說,“阿細,我真的好喜歡喜歡你,但是為什麽你從來沒說過你到底喜不喜歡我。”
那一刻,阿細張口結舌,竟然說不出話。
她心裏當然也是喜歡他的,可是有謝歡在側,這句話就摻了水分。而且她自己心虛,莫名覺得是不是讓他看出了什麽端倪。
他們一路到阿細宿舍樓下,他把披在阿細肩膀上的外套收回來,親吻了阿細的額頭,跟她說拜拜。
他說拜拜,不說再見,然後再也沒有聯系過阿細。
隔了一個多月,阿細才踟躕著去找他。
她坐在他下課必經的林蔭小徑,心裏擬定臺詞要如何和他說抱歉,要如何粉飾她那時候的沈默,要如何說我們其實在一起也很開心這不是就夠了嗎。
然而等到他真的路過,在人群中,他身邊有攬著他脖子的男生,有跟隨在一旁的女生。他眼裏有掩飾不住的純粹的快樂,阿細忽而就打了退堂鼓。
因為她心裏很清楚,她的喜歡不夠純粹也不夠忠誠,如果謝歡招招手,大約她就會拋棄他跟謝歡走,所以她不能做那個可惡的“招招手”的人。
在阿細正要轉身躲開的時候,他卻又看到阿細。
他朝阿細走過來,仍然微笑。阿細這才察覺曾經那個有些魯莽的男生,原來也學會了這樣寬和的微笑。其實人都是這樣,跌了跤,才知道痛,然後學會輕手輕腳。
他跟阿細說,“我以為你不會來找我,你是從來不挽留人的。”
阿細低頭,只說對不起。
兩個人也再沒什麽可說,這算是正式分了手。
關於這件事,阿細沒有刻意隱瞞,但是實際上她一直避開了提及,所以許芝和謝歡很長時間都不知道。然而雖然阿細和謝歡在一個學校巧遇的概率幾乎為零,但是謝歡和前男友的巧遇概率卻忽然大幅度提高。
謝歡看到了他和別的女生關系親密,來找阿細。
謝歡就是這一點,實在討人厭。他有關心人的善意,也有保持距離的禮貌。
如果他壞一些,總是穿著臟兮兮臭烘烘的球鞋,不知道進退地扮作阿細的老友,或是目光游離地在她臉上和身上掃來掃去,再不然喜歡說一些無聊的笑話自以為幽默……可惜這些謝歡統統不會做。
他找阿細聊天,委婉地表示她可以好好處理一下自己和男友的關系,感情需要維護,也需要退讓和包容,但也並不需要過分委曲求全。
連這種八卦事他做出來也不難看。
這麽好的一個人,偏偏不屬於她。
謝歡讓阿細認真考慮,問她錯過男友會不會後悔,到底喜不喜歡他,別因為自尊或者矜持,做讓自己後悔的事情。女生保持著距離太遠,很容易讓男生認為這就是不愛他。
他句句說得都對。
可是阿細什麽都不能說,她閉緊了嘴巴,怕自己一開口就會說我愛你啊。
阿細覺得自己幾乎可以預見接下來的場景——謝歡一開始很驚訝,抿起嘴唇,然後告訴她這是個被誤導的想法,她將來會遇到其他人,更好的人。
阿細漸漸疏遠許芝和謝歡,她怕愛情敵過自己的良心。
誰知道隔了一個學期,謝歡卻來找她,問她可否幫個忙。
他覺得許芝重逢初戀,目前游移不定,不肯吐露真言,而他所需要的幫忙,並不是要阿細做個告密者,他只請阿細與許芝談談。他想求個明白,不想局面變難堪。
這事情實在要命,像是阿細正貪婪地嫉妒叢林的幼鹿,這幼鹿卻眨著濕潤的眼睛送到她面前來。
阿細許久不見許芝,心裏砰砰跳,只希望許芝和初戀是真的兩情相悅此志不渝,往後幸福美滿和和樂樂一生一世。
許芝落座,果然坦誠,她或許也煩悶太久,總得有個人幫她出出主意,給她個建議。
初戀與一幫同學來旅游,見了一面,吃了一頓飯,此後再也沒能斷了聯系,他還說愛她,難以忘記她。
許芝臉紅撲撲,她素來心志不堅,如今果然如謝歡所說,游移不定。
阿細有過很多個機會,也許,很可能和謝歡在一起,這是其中概率最大的一次——許芝移情別戀,謝歡傷心沮喪,她乘虛而入,人人歡喜。
可惜。許芝的初戀是誰來著?阿細還記得,那是個爛男人。
爛男人會一夕變成良人嗎?阿細不知道,但是許芝顯然是已經失去了判斷的能力。回憶裏的初戀總是很美好,尤其是對女生來說,她們總會選擇性地只記得那些可愛的有趣的小細節。
謝歡說,他想求個明白,不想局面變難堪。
阿細決定千裏走單騎,她去弄個明白。
阿細錢不多,跨越半個中國也只是坐硬座。
同車的大媽有一種劍走偏鋒的敏銳,她問阿細是否是去見男友。
不是啊,她是去見她暗戀對象的女朋友的初戀。聽起來就好悲情。阿細寧可被誤解。
阿細一共翹了兩天課,然後又花了一個周末。
她尾隨許芝的初戀,還要去他學校最熱門的論壇發帖子,旁敲側擊找人問這位初戀有什麽傳聞。
她不太擅長這個,一開始她心驚肉跳得像個要給搶劫案踩點的小賊,但等到那位初戀突然和她四目相對,她已經可以笑著裝作遲疑的樣子問他是不是某某,說覺得他很眼熟,說他們是校友。他們還一起吃了一頓飯,扮做舊同學重逢。
初戀依舊是個爛男人,只是學會了披上了偽裝。阿細在回程的路上就給許芝發信息,誠懇地給她提供自己發現的一切。
她簡直像個檢察官,或者聖母。
然而隔了幾天,許芝還是哭得慘兮兮地跟阿細說,她和謝歡分手了。
就是那一次,阿細做了那個夢。
心裏知道,自己有一些幻想是一回事,做夢卻是另外一件事情。心裏知道,那還在理智範圍內,仿佛一切都還自己的掌控中,但是做夢那就意味著失控。喜歡一個不屬於自己的人是可悲的,但是把自己擺在架子上,見縫插針地等著對方來刪選自己就是可恥了。
阿細並不喜歡這個進展。
之後,他們仍然斷斷續續地做朋友。
那幾年,阿細感到自己對謝歡的那點感情像是牽在線上的風箏,風一吹飄遠一點,渺渺浮於雲上,好像已經不見了,但是手一拉,它還在那裏,又一蕩一蕩地攪動那片藍天。
謝歡大她們一屆,先畢了業回省工作,而許芝畢業之後也回家了,和謝歡一起住。第二年阿細考上了研究生,依然留在那個城市。
朋友之間總是會這樣隨著周圍環境的變化,漸行漸遠。對於阿細而言,這倒不是壞事。只是,那讓她很久之後才知道許芝和謝歡最終分了手。
那時候的心情,奇跡般地竟然和知道謝歡是許芝的男朋友時別無二致。明明可以靠得那麽近,卻又總是差一點點,讓人覺得好氣又好笑,讓人覺得想要哭一場。
其實,她最喜歡謝歡的那個時間點已經過去了,這兩年,她也坦然地開始和結束了一段以談婚論嫁為前提的戀愛。
可是這個消息,卻讓她忍不住不斷地想起他。
他那麽喜歡許芝,她三心二意他都原諒她,分了手,他是不是很傷心?他現在還傷不傷心?這念頭像條鎖鏈一樣開始纏住她,一日一日地收緊,她幾乎要喘不上氣。
看到有人愛情圓滿,她想為什麽他那麽好,卻不能在出生的時候就遇見自己愛人,從一開始就只有甜蜜呢?
看到有人終究夢想落空,她想他的人生是不是也會這樣,不斷重覆得到和失去,最想要的東西總是不屬於自己?
看到有人在街頭踉踉蹌蹌,坐在空寂的屋子大哭,她想他傷心的時候有沒有人陪,現在是不是已經好了?
以前她做過一次聖母,她以為她是為了許芝,多年後她還是聖母病覆發,只是因為他。簡直要了命。
日覆一日,她終究聯系他。
他的電話沒有變,他的聲音沒有變,阿細在這邊說“餵,”他就能叫出阿細的名字。
總有人說,愛要克制。
阿細克制這樣多年,那一瞬間,終於無聲痛哭。
愛一個人,喜歡一個人,和一個人在一起是三個不同的概念,很多人從未察覺,而察覺的人才知道那心裏空落落的一塊是靈魂深處的不圓滿。
和謝歡重新建立友好關系之後,阿細很長時間都自怨自艾,覺得沒準自己要這樣可悲地過一輩子了,終其一生做個老姑娘,死的時候白發蒼蒼坐在搖椅上,心裏藏著最初遇見他時的畫面,低聲嘮叨說不知道他過得好不好。
但是事情發生了變化。
他們會聊天,說很多的事情,新的事情,而不是嚼口香糖一樣回憶過去。他們會討論,一些工作上的建議,一些讓生活變得更美好的小竅門。他們會提起一些其實無關緊要的東西,突然變化的天氣,路邊偶遇的行人,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一顆星星。
再往前一步,只要再往前一步,阿細知道,也許他們就會在一起。可是,一直有什麽在阻止她。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她和謝歡在一起,那些熟悉她和許芝的老朋友們會怎麽說?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她和謝歡在一起,以後許芝出現在他們的生活裏會發生什麽事情?
更何況他們雖然相處得很好,但不代表謝歡想要和她在一起,她貿然往前走可能會毀掉現在的愉快相處,這是她最舍不得的。
阿細患得患失到幾近絕望的地步,越絕望卻又越甜蜜。
而謝歡,也將要來到這個城市。
事隔經年,他們再見面。
謝歡來這裏是出差,有一個會議要參加,有兩天的假期可以自由安排。他早早與阿細說了日期。
他們故地重游逛學校,天上的光照著樹影斑駁,時間好像又回到那個以前。阿細看著謝歡,想的竟然也是那時候的心願:好想就這樣停住時間,好想就這樣走到白頭,好想說我愛你。
身邊有人路過,竟然是大學同學,她高聲喚阿細,沖上來擁抱,眼睛溜向謝歡,拖著調戲的嗓子問:男朋友啊?
阿細的腦子霎那之間被抽光了所有的氧氣,幾近一片空白。
而謝歡卻已笑著說:“是啊。你好。”
那一年之後,阿細和謝歡結婚。
事情好像總是很難,我們百倍規劃千番思量,以至於畏首畏尾,其實,在那一瞬間沖破雲層,就可豁然開朗。
也就是在那場婚禮,我認識了阿細。
每一個陌生來電我都以為是你
自從阿朝找了男朋友,她便盡心竭力要給我介紹對象。大約因為素日我黏她黏得緊,乍然丟下我,她心有不安。她的男生朋友和她男朋友的男生朋友都很多,品質也很不錯,於是我比別人提早了兩年進入相親狀態。
但相親結果並不太理想。
拒絕了第三個再次約會的邀請,阿朝氣急敗壞地問我,到底喜歡什麽樣的男生?不滿他們哪裏?
我不滿他們哪裏呢?無非是,這裏不如他,那裏不像他。
我喜歡那個人,很多年了。
按理說,我應該稱之為暗戀的,不過十幾歲的小姑娘哪裏能把心動的痕跡掩埋得滴水不漏,所以我就單方面認為也算彼此心照不宣了。
認識他的時候,我剛剛考進市裏的重點中學,拖著粗粗笨笨的大袋行李搬進學生宿舍。可能是我一個小個子拖著大包顯得過分可憐,於是在我哼哧哼哧前行時,有人在我身後拎起了我的包。
我回頭就看見他亮著一口大白牙,笑:“我幫你。”
那個年紀的男生大半都還沒有紳士風度,於是他一身白襯衫都仿佛有了聖光。
而且那麽巧,他竟然跟我同班。
他站在講臺上自我介紹,大方又機敏,更把其他人襯得像個土鱉。很久以後我在想,大約那一瞬間,沒有哪一個女生不會喜歡上他。
他姓孔,我便在心裏偷偷叫他孔雀。
他也確實如孔雀般漂亮驕傲,出盡風頭,愛死了炫耀。
不太客氣地說,初中時候的我相當有鋒芒,長得不錯,學習又好,脾氣也傲,既幼稚又早熟。很多同學都不喜歡我。
但是孔雀是與我截然相反的人,他是班裏的萬人迷。
他不僅能和男生打成一片,也很會討女孩子喜歡。他會讚女生的樣貌,會耍賴賣乖逗人笑,會時不時展現一下令人驚訝的小絕技,會有說不完的新奇故事唱不完的小情歌。
這樣一種人,往前一步就是玩弄人心的花花公子,往後一步就是溫柔多情的古典紳士。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哪一種。
我跟阿朝說起他,阿朝咋舌,說我真是有顆出乎意料的少女心。
確實少女心。
少女時期很多人都迷戀過這樣的對象:日韓團體裏的帥氣愛豆,小說故事裏的完美男神,樓下操場裏打球的壞壞學長……盲目又愚蠢,做了很多傻事,傷過很多心。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很幸運,很快就從天真的幻夢裏清醒過來。而我,卻在這份單戀中迷了路。
我自認為既不天真也不愚蠢,我對孔雀的喜歡,既輕又淺,不足以叫我為他做什麽瘋狂驚人的傻事,甚至不足以叫我對他表白。
但是這份喜歡綿延而漫長,而我很久以後才明白這一點。
我跟孔雀一直同班,連文理分科他都成了班裏為數不多留下來念文科的男生之一。
久而久之,我竟同他成了這個班裏為數不多的老同學。甚至還做過一段時間的同桌,關系漸近,到近乎是可以坐下來聊天的朋友了。
我知道他在外校有個小女友,我知道他非常得意於自己的招蜂引蝶;我知道他會躲在廁所抽煙,也知道他會為數學考試痛失三十分而氣個半死;我知道他寫得一筆好字還能自己做蛋炒飯。
那時候我們學校每周只有周日下午放半天假,我常常一個人坐在草坪旁邊的長椅上戴著耳機發呆。
我們中學在一個山坳裏,滿眼都是青山綠樹,只有校園裏架著的電線桿,將灰藍色的天空切割成幾片,電線上常常停著不知名的鳥,三三兩兩,而後飛過。
等到天快黑的時候,孔雀就會和一幫打籃球的男生從我面前路過,摟著籃球去食堂。
他們既不覺得累,也不覺得自己身上又臟又臭。
路過的時候,孔雀一般都會和我打個招呼,有時候會說兩句話。諸如:怎麽沒去看我們打球?聽什麽呢?去吃飯啊?
我也並沒有需要更多。
後來看書,說金岳霖喜歡林徽因,為她終生不娶,郭襄愛著楊過,所以孤獨終老。這兩人的結局聽起來都非常淒慘非常倒黴,可偏偏大家好像還讚賞為美德,心向往之。
很久之後,我才知道這些故事都是大家以訛傳訛的假話。
金先生有過幾個女朋友,也打算結過婚,只是沒有結成。郭襄,郭襄倒是沒結婚呢,可是峨眉派本來就不時興掌門結婚找老公的,滅絕師太也沒結婚啊。
默默惦記一個人一時是一回事,很久是一回事,一生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我並沒有一生都想念一個人的覺悟。
阿朝知道孔雀這個人以後就一直勸我去參加我從未去過的同學會,認為我現在所存有的孔雀形象全是少女時期的光環加持,如今在我們大學城的洗禮下,就知道那時看他好只是因為目光短淺,見識少。
阿朝拼命向我描述孔雀如何掉毛禿頭大腹便便滿臉爆痘形容猥瑣,以期用強烈的畫面沖擊形成視覺映射,讓我對這人產生厭惡惡心想吐的條件反射。
我不知道這有什麽心理學依據,但不過那陣子我確實食欲不振了很久。
同學聚會我一直沒去。
其實我並不是再沒見過他。
大二那年過年回家,我坐在臥鋪車廂,一上車爬到上鋪睡了一覺,等我蓬頭垢面爬下來準備吃點晚餐繼續睡的時候,我聽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他叫了我兩聲,我才回頭。
我本來以為這是錯覺。
但確確實實是他坐在過道的椅子上。他穿著襯衫,敞著外套,背靠著窗口,笑盈盈地看著我。他以前劉海微長,是刻意耍帥的發型,現在換了清爽利落的短發。
他的臉比原來瘦了些,曬黑了些。
他依舊很熟絡地跟我打招呼,問我電話號碼說要以後常聯系。其實我的電話一直就留在高中qq群組裏的記錄,從未改過。
我給他留了電話,聊了一些老同學的近況,還有畢業後的打算。
我們雖然在一個市,但是我在小縣城,他在市裏,我們連下火車的站點都不一樣。
下車的時候,他揮手說:“以後常聯系。”
我停了一下,也說了句常聯系。
他當然沒有聯系我,連過年時節群發的短信也沒有我。
我也沒有聯系他,我從來不發群發短信。
寒假期間,我去學了開車。
教練是我表哥的熟人,沒有好意思敞開來罵我,憋著教了我兩周,哐哐哐地摔了車門跟我說:“你還是不要開車了吧。你這不知道踩剎車的毛病改不了,總不能每次停車都靠撞柱子吧。”
兩個人在一起,如果從頭走到尾,那就總要有一個人喊停。
但我一個人開著車行駛在漫無邊際的曠野,沒有轉彎,沒有路障,沒有前方的飛來橫禍,沒有坐在副駕駛幫我拉住手剎的人。
我也有遇到過一個很心動的男生。
是一個和孔雀完全不一樣的人。
我遇到他是在圖書館,他大概是做勤工儉學協助整理圖書,推著堆滿書的小車把書放回書架。
那時候我借書漫無目的,也想偷懶,便專門去挑那些剛剛被還回來還放在推車上的書。
其實像我這樣的人其實應該挺討厭的,但是他耐心很好,從不著急,他常常把我淘汰的書都放回書架之後,就坐在窗臺上曬太陽,等我把手裏霸占的書挑完。
他像一只貓,安靜自持,又有點冷淡。
阿朝知道我對這個男生有點好感,便攛掇我去接近他,被我拒絕之後,她幹脆自己一馬當先去打聽了這個男生。
可是,阿朝把那張這寫著他名字和電話號碼的紙條遞給我的時候,我卻沒有接。
我看著那張紙條,指尖發麻,後背冒汗。阿朝擠眉弄眼地把那張紙條夾進我的書裏,但是從那以後我再也沒翻開過那本書。
因為那一瞬間我想起了孔雀,我想起這麽多年我都還在喜歡孔雀,我害怕得要死,心虛得要命,幾乎要發抖。
我跟阿朝說,我並不痛苦,也不愚蠢,我只是覺得有點孤獨。
這世界有人單戀,有人等待,有人至死不渝難忘前任,這些都是很尋常的事情。
有一陣子我也下定決心要忘記他。
我力圖避開所有會讓我聯想起他的東西。避開有人在砰砰砰運球的籃球場,避開樹影下一片青綠色的草地,避開校園裏穿著白襯衫翩翩而過的男生,避開校園廣播裏突然響起的big big world,避開魯迅文集裏忽然翻到的《孔乙己》那一頁……我閉上眼睛,光慢慢窄成一線,黑暗裏浮現他的樣子。
越是力圖忘記,越會不斷想起。
我開始失眠,開始不斷地夢見有關於孔雀的片段。
他站在雲朵上,變成一道流光;他站在我窗前,只有一個黑影。
我把自己鎖在門裏,要破門而入持刀殺人的是他;我去山上看紅葉,在燃燒起來的樹叢裏飛過的那一只白羽鳥是他。
我夢見高中考試,他坐在我左前方奮筆疾書;我夢見他帶著漂亮女友來我們學校,我卻穿得像從垃圾堆裏爬出來的。
我夢見他像我小時候放走那只紅色紙鳶,飛得又高又遠,我再也摸不到夠不著,他卻又始終不肯在我的天空裏消失。
喜歡一個人太久,真是一件非常糟糕和可怕的事情。
你一遍遍在心裏描摹著他的模樣,原本的棱棱角角都漸漸圓潤溫和,他的每一寸都恰恰好能填補你心裏缺失的那一塊空洞,你便有了錯覺,以為這是你完美愛人應有的樣子。
這個人一開始是你骨頭裏的刺,心裏的鬼胎,血肉傷口裏摻進去的沙礫,可是後來,你把沙礫磨成了珍珠,還要讚嘆他竟然熠熠生光。
念書的時候,曾有女生跟孔雀表白。
她和孔雀相處得非常融洽,孔雀這個人對她也十分體貼,甚至時不時開些暧昧玩笑。她就此喜歡上孔雀,簡直算得上理所應當,甚至孔雀都有些引誘之嫌了。但是,面對女生踟躕了大半個月的表白,孔雀竟然說:“哦,你喜歡我,那跟我有什麽關系。”
那女同學又氣又傷心,哭了大半個晚上,惹得整個宿舍的女生都對他同仇敵愾。
我並不在那個宿舍,又沒有朋友,只有一個八卦的同桌嘰嘰咕咕要我統一戰線。
我不會和她們統一戰線。
因為我站在孔雀那一邊。
我喜歡你,那跟你有什麽關系。
人總有這樣一個時期,信奉一些孩子氣的氣話,還洋洋得意以為是成熟和個性。
全世界我最討厭你。
我永遠不會像我爸媽那樣。
講臺上站著那個是豬頭吧。
我喜歡你,那跟你有什麽關系。
高中畢業的時候流行買一本同學錄,全班同學從頭填到尾,高考以後我才翻開來看,孔雀已經填了自己的一頁,他說:上了大學也要常聯系啊!
“以後常聯系”這種話只是漂亮的社交辭令,和“好久不見啦,我好想你啊”“有空請你吃飯”“回頭再約”等等含義等同。
我並非不知道。
可從此以後,每個陌生來電我都以為是他。
PART3
相愛的人終會相逢,最好的愛情終會現身
在不美好的世界前行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我的看片審美變得有點奇葩,縱觀我身邊的朋友,竟然很少能找到和我討論劇情的同好。
於是在各種論壇的閑逛灌水中,我認識了莉莉醬。
我們臭味相投,常常一起追日劇,也是她給我推薦了深夜劇《毒島百合子的赤裸裸日記》。聽名字就很小眾。我們從四月追到六月完結,看著女主從一個劈腿狂魔到被已婚男欺騙再到變成控制狂女友。
劇終之後,莉莉醬把自己的簽名改成了女主角在最後一集中的臺詞:愛情與政治也許是一樣的,愛與背叛,往覆循環,卻無法分離,人們就是這樣生活在愛與背叛的包圍中。
我想,這個時候她一定也想到了小井。
小井是出現在她的劇評裏的碎片人物,而這些碎片拼湊起來就是他們自己的故事。
莉莉醬念大學的時候是漢服社骨幹,時值西塘漢服文化周,漢服社的學弟學妹們心癢癢要去,還說動了莉莉醬這個畢業生。
同行的就有小井。
小井是漢服社一個學妹的男朋友,兼任作他們的攝影師。他幾乎符合一切文藝小青年身上的標簽特征,有點矯情的那種。他喝礦泉水,留個劉海,帶著壓到眉毛的鴨舌帽,穿牛仔褲T恤和格子衫,歌單裏的歌來自許巍和樸樹,認為自己特立獨行並且對女孩子有致命的吸引力。
在莉莉醬的眼裏,給他貼上的第一個標簽是:有點傻,不算是討厭。就是仿佛在小巷口看到一只趾高氣揚的吉娃娃。
但是小井顯然很欣賞莉莉醬,那個周末留下最多照片的是莉莉醬。而且他總是找莉莉醬聊天。莉莉醬並不太理會他,但是女生都是驕傲且虛榮的,她並非不為此自得。
後來他們差不多有大半年沒聯系,小井再聯系她的時候,聊了沒兩句就提到他已經和學妹分了手,恢覆單身。
他問莉莉醬近況,給她看最近出去旅行拍下的照片,說自己現在的工作,推薦莉莉醬在現在這個天氣可以去哪些地方休息一下。
其實人真的很奇怪,明明莉莉醬原本對小井並無好感,甚至對他還有點壞印象。但是當他半年後再度出現,她卻奇異地感覺到了一點動心,像是有一種朦朧的錯覺,覺得自己被這個人喜歡了很久。
而且也因為這份壞印象,在他們“重逢”相處中,莉莉醬下意識地做了加法,一點點收集他很不錯的地方。
於是等過了半個月,小井向她表白時,莉莉醬欣然同意了。
可她不知道的是,這些事都是小井想好了的。當然如果用陷阱或者陰謀來形容,就有點太惡毒了,只能說,小井在追莉莉醬的過程中,用了一點小技巧。
他們之後的交往模式和其他情侶的差不多,甜蜜的時候,吵架的時候,冷戰的時候,黏得分不開的時候,心灰意冷的時候,重歸於好的時候……全部都有。
莉莉醬並不是非常純情非常羅曼蒂克的人,她是個big girl,她後來當然也知道了小井的那個技巧,她罰了他每天早上七點給她送早餐,連送一個月,然後就放過了他。
但是他們之間還有另一個隱憂。
小井的父母不喜歡莉莉醬。並不是不喜歡莉莉醬這個人,而是不喜歡她的單親家庭出身。他們有一個觀點是,單親家庭的小孩比較容易出現人格缺陷,而他們的兒子小井顯然值得一個完美的人。
莉莉醬並沒有太多在意這件事。她不認為這種存在偏見的觀點值得任何體諒和理解。並且如小井所說的,他可以解決這點問題。而就算他不能解決,難道她還非嫁給他不可嗎?
然而我們以前看電影都知道不能立flag,沒想人生也是。
莉莉醬和小井交往三年,然後她想要結婚,和這個人結婚。
莉莉醬預想過很多種有趣的求婚儀式。
準備一個編織筐,盛著一只灰白色虎斑貓,有圓乎乎的耳朵和毛茸茸的小爪子,她頸間綁著金色的絲帶,掛著一枚亮閃閃的鉆戒。或者在一個沈沈睡著不起的早晨,陽光一寸寸落到床上,女孩子睜開眼睛,在床上滾了兩滾,掀開被子起床,然後她擡起手就看到指間的一枚戒指。再或者,只是一個很尋常的晚餐時間,他們一邊吃飯一邊聊天,隔壁座位的小孩忽然傻乎乎地沖著他們笑,她問他,嘿,要不要生小孩?他說那我們得先結婚。
但是莉莉醬想要的這些場景都沒有出現。
小井什麽都沒有說,什麽都沒有做,就像沒有看見莉莉醬閃著光要嫁給他的眼睛。
莉莉醬那個時候才明白,她以為小井可以解決的問題,其實從來沒有解決。三年了,她一直都是個秘密女友。
就像三年前,莉莉醬認為,難道她非要嫁給小井嗎?三年前,小井也想過,也許莉莉醬未必會要嫁給他。所以他怎麽會拼命和自己的老父母做鬥爭?不過是拖得一天是一天,實在拖不過去,還能說已經分手,現在換了一任女友。
這有點讓人覺得失望和傷心。
但是,莉莉醬想她是個big girl,現在的她很喜歡小井,很想要一直和他在一起。那麽她需要為此作出努力。
但是這個世界總是讓人難堪的一點是,努力有時候是最沒用的東西。
莉莉醬曾經寫過一篇劇評,起頭第一句話是,童話故事並沒有告訴孩子們這世界上有惡龍,但孩子們天生就知道惡龍的存在。而童話故事會告訴孩子們惡龍是可以被打敗的,這就是童話故事存在的意義,雖然實際上長大之後我們會知道這僅僅是童話故事。
對單親家庭的偏見這種東西,莉莉醬小時候就面對過了。不管是同學間並無太多惡意的反覆追問你為什麽沒有爸爸,你爸爸是不是不要你了?還是成年人的閑言碎語提及莉莉醬的爸爸媽媽是怎麽吵架打架離婚。大家看向莉莉醬的眼神總是同情和擔憂,那種擔憂並不是說怕她傷心,而是“天啊,沒有爸爸的小孩將來也不知道會變成什麽樣?”
幾乎沒人能改變這些眼神,哭沒用,鬧沒用,打一架也不會有用。
這就是盤踞在莉莉醬的天空中的一條惡龍。
莉莉醬和小井回他家。
他們的計劃是,讓小井的父母先喜歡上莉莉醬這個女孩子,然後再告訴他們這就是那個“莉莉醬”。
這應該算是小井最喜歡也最得心應手的處事方式了。
一個理想的未來兒媳婦是什麽樣子的?
要老實聽話,又要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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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芝在暑假交了一個男朋友——謝歡。
阿細只是晚認識謝歡那麽一會兒,結果就像是晚了一輩子。
“其實我只是難過了一小會兒,或許還有點覺得很好笑。當然那天晚上最後沒忍住哭了一鼻子。不過,也沒什麽。”
過了很多年,有一回,阿細和我一起等一場電影的開場,忽然說起以前的事情。
阿細和謝歡雖然在同一個學校,但其實見面的概率並不高。阿細還特意避開了可能和謝歡見面的那些契機,譬如參加謝歡所推薦的社團,去謝歡學院的媒體室看電影,和許芝以及謝歡一起聚個餐。
那時候阿細正在看的美劇裏一個主人公提出了一個荒謬的美人魚理論,大概意思是說即使你身邊的一個異性,最開始在你的眼中看起來就像是一只讓人毫無興趣的肥胖河馬,但是如果你們總是在一起,有一天,魔法棒一搖,河馬變成美人魚。
何況謝歡不是河馬。
大一念到過半,有個男生開始追求阿細。他是跟謝歡完全不一樣的人。他個子很高,皮膚有點黑,有時候會粗心大意,但認認真真地討好阿細,為人憨直又充滿正義感。
而最好的一點是,阿細和他在一起不會想到謝歡。
他們約會,他遲到,滿頭大汗地出現,說他原本騎了自行車來,想帶阿細兜兜風,結果拐彎的地方和一輛電動車撞上了,自行車歪了車把,他丟下了車,自己跑過來。
他手臂上有一道擦痕,滲著血。看著就很疼。
那天他們的約會改道去了醫院。
阿細抓著他的手,很熱,微微有些汗水,感覺得到他血脈的震動,卻仿佛像是有一個小心臟藏在兩個人交握的掌心,輕輕地緩緩地“咚”“咚”在跳動。
阿細覺得這樣也很好。
她也有男友之後,許芝便積極地邀請她進行四人約會。
去看電影,去吃飯,去爬山,去旅游。四人行,相處得竟然很愉快。很難說阿細對謝歡已經毫無一絲暧昧情思,但是她自覺處理得很妥當。如果不妥當的話,也不會有後面一次次的出行。以至於到後來,阿細反省自己可能表現得太妥當了一點。其實,她偶爾也想和男友出去雙人游的。
不過總的來說,那段時間,她們四個人算得上是關系很不錯的朋友,直到後來她和男友分了手,直到後來許芝也和謝歡分了手。
他們第一次分手的時候阿細做了個夢。
阿細夢到謝歡。
樹底下,他穿著第一次見面的白T恤,他擡頭看見她,笑了笑,問她要不要一起坐著看會兒書。
那是盛夏,全世界鋪滿濃郁的綠色,唯有他在發光。
阿細沒說話,默默地看著他。
然後,阿細被電話聲音吵醒。
許芝在電話那頭笑嘻嘻地說,她跟謝歡和好了。
阿細很長時間都不敢承認自己曾做過這樣的夢,覺得自己像是懷揣著一個惡毒的隱秘的願望。這個願望太卑劣,讓她無法啟齒。
直到那天她穿著新娘的禮服,靠著藤椅,長發垂在背後,她才又夢到那個夢,像終於放開手,讓窩藏在心底的那一只黑色鴿子飛走。而遠處山邊有一線金邊,太陽正慢慢升起。
不過,那也是更久以後的事情了。
阿細和男友分手在她生日的那天。
他們四個人出去給阿細慶祝生日,在KTV唱歌,喝得半醉,然後各自回學校。
阿細和男友手握著手靠在計程車後座,兩個人說一些無關緊要的話,諸如今天蛋糕的口味,彼此糟糕的樂感。許芝和謝歡可惡地秀恩愛,以及說那些對未來的期許和天真浪漫的諾言,直到他忽然說,“阿細,我真的好喜歡喜歡你,但是為什麽你從來沒說過你到底喜不喜歡我。”
那一刻,阿細張口結舌,竟然說不出話。
她心裏當然也是喜歡他的,可是有謝歡在側,這句話就摻了水分。而且她自己心虛,莫名覺得是不是讓他看出了什麽端倪。
他們一路到阿細宿舍樓下,他把披在阿細肩膀上的外套收回來,親吻了阿細的額頭,跟她說拜拜。
他說拜拜,不說再見,然後再也沒有聯系過阿細。
隔了一個多月,阿細才踟躕著去找他。
她坐在他下課必經的林蔭小徑,心裏擬定臺詞要如何和他說抱歉,要如何粉飾她那時候的沈默,要如何說我們其實在一起也很開心這不是就夠了嗎。
然而等到他真的路過,在人群中,他身邊有攬著他脖子的男生,有跟隨在一旁的女生。他眼裏有掩飾不住的純粹的快樂,阿細忽而就打了退堂鼓。
因為她心裏很清楚,她的喜歡不夠純粹也不夠忠誠,如果謝歡招招手,大約她就會拋棄他跟謝歡走,所以她不能做那個可惡的“招招手”的人。
在阿細正要轉身躲開的時候,他卻又看到阿細。
他朝阿細走過來,仍然微笑。阿細這才察覺曾經那個有些魯莽的男生,原來也學會了這樣寬和的微笑。其實人都是這樣,跌了跤,才知道痛,然後學會輕手輕腳。
他跟阿細說,“我以為你不會來找我,你是從來不挽留人的。”
阿細低頭,只說對不起。
兩個人也再沒什麽可說,這算是正式分了手。
關於這件事,阿細沒有刻意隱瞞,但是實際上她一直避開了提及,所以許芝和謝歡很長時間都不知道。然而雖然阿細和謝歡在一個學校巧遇的概率幾乎為零,但是謝歡和前男友的巧遇概率卻忽然大幅度提高。
謝歡看到了他和別的女生關系親密,來找阿細。
謝歡就是這一點,實在討人厭。他有關心人的善意,也有保持距離的禮貌。
如果他壞一些,總是穿著臟兮兮臭烘烘的球鞋,不知道進退地扮作阿細的老友,或是目光游離地在她臉上和身上掃來掃去,再不然喜歡說一些無聊的笑話自以為幽默……可惜這些謝歡統統不會做。
他找阿細聊天,委婉地表示她可以好好處理一下自己和男友的關系,感情需要維護,也需要退讓和包容,但也並不需要過分委曲求全。
連這種八卦事他做出來也不難看。
這麽好的一個人,偏偏不屬於她。
謝歡讓阿細認真考慮,問她錯過男友會不會後悔,到底喜不喜歡他,別因為自尊或者矜持,做讓自己後悔的事情。女生保持著距離太遠,很容易讓男生認為這就是不愛他。
他句句說得都對。
可是阿細什麽都不能說,她閉緊了嘴巴,怕自己一開口就會說我愛你啊。
阿細覺得自己幾乎可以預見接下來的場景——謝歡一開始很驚訝,抿起嘴唇,然後告訴她這是個被誤導的想法,她將來會遇到其他人,更好的人。
阿細漸漸疏遠許芝和謝歡,她怕愛情敵過自己的良心。
誰知道隔了一個學期,謝歡卻來找她,問她可否幫個忙。
他覺得許芝重逢初戀,目前游移不定,不肯吐露真言,而他所需要的幫忙,並不是要阿細做個告密者,他只請阿細與許芝談談。他想求個明白,不想局面變難堪。
這事情實在要命,像是阿細正貪婪地嫉妒叢林的幼鹿,這幼鹿卻眨著濕潤的眼睛送到她面前來。
阿細許久不見許芝,心裏砰砰跳,只希望許芝和初戀是真的兩情相悅此志不渝,往後幸福美滿和和樂樂一生一世。
許芝落座,果然坦誠,她或許也煩悶太久,總得有個人幫她出出主意,給她個建議。
初戀與一幫同學來旅游,見了一面,吃了一頓飯,此後再也沒能斷了聯系,他還說愛她,難以忘記她。
許芝臉紅撲撲,她素來心志不堅,如今果然如謝歡所說,游移不定。
阿細有過很多個機會,也許,很可能和謝歡在一起,這是其中概率最大的一次——許芝移情別戀,謝歡傷心沮喪,她乘虛而入,人人歡喜。
可惜。許芝的初戀是誰來著?阿細還記得,那是個爛男人。
爛男人會一夕變成良人嗎?阿細不知道,但是許芝顯然是已經失去了判斷的能力。回憶裏的初戀總是很美好,尤其是對女生來說,她們總會選擇性地只記得那些可愛的有趣的小細節。
謝歡說,他想求個明白,不想局面變難堪。
阿細決定千裏走單騎,她去弄個明白。
阿細錢不多,跨越半個中國也只是坐硬座。
同車的大媽有一種劍走偏鋒的敏銳,她問阿細是否是去見男友。
不是啊,她是去見她暗戀對象的女朋友的初戀。聽起來就好悲情。阿細寧可被誤解。
阿細一共翹了兩天課,然後又花了一個周末。
她尾隨許芝的初戀,還要去他學校最熱門的論壇發帖子,旁敲側擊找人問這位初戀有什麽傳聞。
她不太擅長這個,一開始她心驚肉跳得像個要給搶劫案踩點的小賊,但等到那位初戀突然和她四目相對,她已經可以笑著裝作遲疑的樣子問他是不是某某,說覺得他很眼熟,說他們是校友。他們還一起吃了一頓飯,扮做舊同學重逢。
初戀依舊是個爛男人,只是學會了披上了偽裝。阿細在回程的路上就給許芝發信息,誠懇地給她提供自己發現的一切。
她簡直像個檢察官,或者聖母。
然而隔了幾天,許芝還是哭得慘兮兮地跟阿細說,她和謝歡分手了。
就是那一次,阿細做了那個夢。
心裏知道,自己有一些幻想是一回事,做夢卻是另外一件事情。心裏知道,那還在理智範圍內,仿佛一切都還自己的掌控中,但是做夢那就意味著失控。喜歡一個不屬於自己的人是可悲的,但是把自己擺在架子上,見縫插針地等著對方來刪選自己就是可恥了。
阿細並不喜歡這個進展。
之後,他們仍然斷斷續續地做朋友。
那幾年,阿細感到自己對謝歡的那點感情像是牽在線上的風箏,風一吹飄遠一點,渺渺浮於雲上,好像已經不見了,但是手一拉,它還在那裏,又一蕩一蕩地攪動那片藍天。
謝歡大她們一屆,先畢了業回省工作,而許芝畢業之後也回家了,和謝歡一起住。第二年阿細考上了研究生,依然留在那個城市。
朋友之間總是會這樣隨著周圍環境的變化,漸行漸遠。對於阿細而言,這倒不是壞事。只是,那讓她很久之後才知道許芝和謝歡最終分了手。
那時候的心情,奇跡般地竟然和知道謝歡是許芝的男朋友時別無二致。明明可以靠得那麽近,卻又總是差一點點,讓人覺得好氣又好笑,讓人覺得想要哭一場。
其實,她最喜歡謝歡的那個時間點已經過去了,這兩年,她也坦然地開始和結束了一段以談婚論嫁為前提的戀愛。
可是這個消息,卻讓她忍不住不斷地想起他。
他那麽喜歡許芝,她三心二意他都原諒她,分了手,他是不是很傷心?他現在還傷不傷心?這念頭像條鎖鏈一樣開始纏住她,一日一日地收緊,她幾乎要喘不上氣。
看到有人愛情圓滿,她想為什麽他那麽好,卻不能在出生的時候就遇見自己愛人,從一開始就只有甜蜜呢?
看到有人終究夢想落空,她想他的人生是不是也會這樣,不斷重覆得到和失去,最想要的東西總是不屬於自己?
看到有人在街頭踉踉蹌蹌,坐在空寂的屋子大哭,她想他傷心的時候有沒有人陪,現在是不是已經好了?
以前她做過一次聖母,她以為她是為了許芝,多年後她還是聖母病覆發,只是因為他。簡直要了命。
日覆一日,她終究聯系他。
他的電話沒有變,他的聲音沒有變,阿細在這邊說“餵,”他就能叫出阿細的名字。
總有人說,愛要克制。
阿細克制這樣多年,那一瞬間,終於無聲痛哭。
愛一個人,喜歡一個人,和一個人在一起是三個不同的概念,很多人從未察覺,而察覺的人才知道那心裏空落落的一塊是靈魂深處的不圓滿。
和謝歡重新建立友好關系之後,阿細很長時間都自怨自艾,覺得沒準自己要這樣可悲地過一輩子了,終其一生做個老姑娘,死的時候白發蒼蒼坐在搖椅上,心裏藏著最初遇見他時的畫面,低聲嘮叨說不知道他過得好不好。
但是事情發生了變化。
他們會聊天,說很多的事情,新的事情,而不是嚼口香糖一樣回憶過去。他們會討論,一些工作上的建議,一些讓生活變得更美好的小竅門。他們會提起一些其實無關緊要的東西,突然變化的天氣,路邊偶遇的行人,昨天晚上看到的那一顆星星。
再往前一步,只要再往前一步,阿細知道,也許他們就會在一起。可是,一直有什麽在阻止她。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她和謝歡在一起,那些熟悉她和許芝的老朋友們會怎麽說?
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她和謝歡在一起,以後許芝出現在他們的生活裏會發生什麽事情?
更何況他們雖然相處得很好,但不代表謝歡想要和她在一起,她貿然往前走可能會毀掉現在的愉快相處,這是她最舍不得的。
阿細患得患失到幾近絕望的地步,越絕望卻又越甜蜜。
而謝歡,也將要來到這個城市。
事隔經年,他們再見面。
謝歡來這裏是出差,有一個會議要參加,有兩天的假期可以自由安排。他早早與阿細說了日期。
他們故地重游逛學校,天上的光照著樹影斑駁,時間好像又回到那個以前。阿細看著謝歡,想的竟然也是那時候的心願:好想就這樣停住時間,好想就這樣走到白頭,好想說我愛你。
身邊有人路過,竟然是大學同學,她高聲喚阿細,沖上來擁抱,眼睛溜向謝歡,拖著調戲的嗓子問:男朋友啊?
阿細的腦子霎那之間被抽光了所有的氧氣,幾近一片空白。
而謝歡卻已笑著說:“是啊。你好。”
那一年之後,阿細和謝歡結婚。
事情好像總是很難,我們百倍規劃千番思量,以至於畏首畏尾,其實,在那一瞬間沖破雲層,就可豁然開朗。
也就是在那場婚禮,我認識了阿細。
每一個陌生來電我都以為是你
自從阿朝找了男朋友,她便盡心竭力要給我介紹對象。大約因為素日我黏她黏得緊,乍然丟下我,她心有不安。她的男生朋友和她男朋友的男生朋友都很多,品質也很不錯,於是我比別人提早了兩年進入相親狀態。
但相親結果並不太理想。
拒絕了第三個再次約會的邀請,阿朝氣急敗壞地問我,到底喜歡什麽樣的男生?不滿他們哪裏?
我不滿他們哪裏呢?無非是,這裏不如他,那裏不像他。
我喜歡那個人,很多年了。
按理說,我應該稱之為暗戀的,不過十幾歲的小姑娘哪裏能把心動的痕跡掩埋得滴水不漏,所以我就單方面認為也算彼此心照不宣了。
認識他的時候,我剛剛考進市裏的重點中學,拖著粗粗笨笨的大袋行李搬進學生宿舍。可能是我一個小個子拖著大包顯得過分可憐,於是在我哼哧哼哧前行時,有人在我身後拎起了我的包。
我回頭就看見他亮著一口大白牙,笑:“我幫你。”
那個年紀的男生大半都還沒有紳士風度,於是他一身白襯衫都仿佛有了聖光。
而且那麽巧,他竟然跟我同班。
他站在講臺上自我介紹,大方又機敏,更把其他人襯得像個土鱉。很久以後我在想,大約那一瞬間,沒有哪一個女生不會喜歡上他。
他姓孔,我便在心裏偷偷叫他孔雀。
他也確實如孔雀般漂亮驕傲,出盡風頭,愛死了炫耀。
不太客氣地說,初中時候的我相當有鋒芒,長得不錯,學習又好,脾氣也傲,既幼稚又早熟。很多同學都不喜歡我。
但是孔雀是與我截然相反的人,他是班裏的萬人迷。
他不僅能和男生打成一片,也很會討女孩子喜歡。他會讚女生的樣貌,會耍賴賣乖逗人笑,會時不時展現一下令人驚訝的小絕技,會有說不完的新奇故事唱不完的小情歌。
這樣一種人,往前一步就是玩弄人心的花花公子,往後一步就是溫柔多情的古典紳士。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哪一種。
我跟阿朝說起他,阿朝咋舌,說我真是有顆出乎意料的少女心。
確實少女心。
少女時期很多人都迷戀過這樣的對象:日韓團體裏的帥氣愛豆,小說故事裏的完美男神,樓下操場裏打球的壞壞學長……盲目又愚蠢,做了很多傻事,傷過很多心。但是大部分的人都很幸運,很快就從天真的幻夢裏清醒過來。而我,卻在這份單戀中迷了路。
我自認為既不天真也不愚蠢,我對孔雀的喜歡,既輕又淺,不足以叫我為他做什麽瘋狂驚人的傻事,甚至不足以叫我對他表白。
但是這份喜歡綿延而漫長,而我很久以後才明白這一點。
我跟孔雀一直同班,連文理分科他都成了班裏為數不多留下來念文科的男生之一。
久而久之,我竟同他成了這個班裏為數不多的老同學。甚至還做過一段時間的同桌,關系漸近,到近乎是可以坐下來聊天的朋友了。
我知道他在外校有個小女友,我知道他非常得意於自己的招蜂引蝶;我知道他會躲在廁所抽煙,也知道他會為數學考試痛失三十分而氣個半死;我知道他寫得一筆好字還能自己做蛋炒飯。
那時候我們學校每周只有周日下午放半天假,我常常一個人坐在草坪旁邊的長椅上戴著耳機發呆。
我們中學在一個山坳裏,滿眼都是青山綠樹,只有校園裏架著的電線桿,將灰藍色的天空切割成幾片,電線上常常停著不知名的鳥,三三兩兩,而後飛過。
等到天快黑的時候,孔雀就會和一幫打籃球的男生從我面前路過,摟著籃球去食堂。
他們既不覺得累,也不覺得自己身上又臟又臭。
路過的時候,孔雀一般都會和我打個招呼,有時候會說兩句話。諸如:怎麽沒去看我們打球?聽什麽呢?去吃飯啊?
我也並沒有需要更多。
後來看書,說金岳霖喜歡林徽因,為她終生不娶,郭襄愛著楊過,所以孤獨終老。這兩人的結局聽起來都非常淒慘非常倒黴,可偏偏大家好像還讚賞為美德,心向往之。
很久之後,我才知道這些故事都是大家以訛傳訛的假話。
金先生有過幾個女朋友,也打算結過婚,只是沒有結成。郭襄,郭襄倒是沒結婚呢,可是峨眉派本來就不時興掌門結婚找老公的,滅絕師太也沒結婚啊。
默默惦記一個人一時是一回事,很久是一回事,一生那就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我並沒有一生都想念一個人的覺悟。
阿朝知道孔雀這個人以後就一直勸我去參加我從未去過的同學會,認為我現在所存有的孔雀形象全是少女時期的光環加持,如今在我們大學城的洗禮下,就知道那時看他好只是因為目光短淺,見識少。
阿朝拼命向我描述孔雀如何掉毛禿頭大腹便便滿臉爆痘形容猥瑣,以期用強烈的畫面沖擊形成視覺映射,讓我對這人產生厭惡惡心想吐的條件反射。
我不知道這有什麽心理學依據,但不過那陣子我確實食欲不振了很久。
同學聚會我一直沒去。
其實我並不是再沒見過他。
大二那年過年回家,我坐在臥鋪車廂,一上車爬到上鋪睡了一覺,等我蓬頭垢面爬下來準備吃點晚餐繼續睡的時候,我聽到有人在叫我的名字。
他叫了我兩聲,我才回頭。
我本來以為這是錯覺。
但確確實實是他坐在過道的椅子上。他穿著襯衫,敞著外套,背靠著窗口,笑盈盈地看著我。他以前劉海微長,是刻意耍帥的發型,現在換了清爽利落的短發。
他的臉比原來瘦了些,曬黑了些。
他依舊很熟絡地跟我打招呼,問我電話號碼說要以後常聯系。其實我的電話一直就留在高中qq群組裏的記錄,從未改過。
我給他留了電話,聊了一些老同學的近況,還有畢業後的打算。
我們雖然在一個市,但是我在小縣城,他在市裏,我們連下火車的站點都不一樣。
下車的時候,他揮手說:“以後常聯系。”
我停了一下,也說了句常聯系。
他當然沒有聯系我,連過年時節群發的短信也沒有我。
我也沒有聯系他,我從來不發群發短信。
寒假期間,我去學了開車。
教練是我表哥的熟人,沒有好意思敞開來罵我,憋著教了我兩周,哐哐哐地摔了車門跟我說:“你還是不要開車了吧。你這不知道踩剎車的毛病改不了,總不能每次停車都靠撞柱子吧。”
兩個人在一起,如果從頭走到尾,那就總要有一個人喊停。
但我一個人開著車行駛在漫無邊際的曠野,沒有轉彎,沒有路障,沒有前方的飛來橫禍,沒有坐在副駕駛幫我拉住手剎的人。
我也有遇到過一個很心動的男生。
是一個和孔雀完全不一樣的人。
我遇到他是在圖書館,他大概是做勤工儉學協助整理圖書,推著堆滿書的小車把書放回書架。
那時候我借書漫無目的,也想偷懶,便專門去挑那些剛剛被還回來還放在推車上的書。
其實像我這樣的人其實應該挺討厭的,但是他耐心很好,從不著急,他常常把我淘汰的書都放回書架之後,就坐在窗臺上曬太陽,等我把手裏霸占的書挑完。
他像一只貓,安靜自持,又有點冷淡。
阿朝知道我對這個男生有點好感,便攛掇我去接近他,被我拒絕之後,她幹脆自己一馬當先去打聽了這個男生。
可是,阿朝把那張這寫著他名字和電話號碼的紙條遞給我的時候,我卻沒有接。
我看著那張紙條,指尖發麻,後背冒汗。阿朝擠眉弄眼地把那張紙條夾進我的書裏,但是從那以後我再也沒翻開過那本書。
因為那一瞬間我想起了孔雀,我想起這麽多年我都還在喜歡孔雀,我害怕得要死,心虛得要命,幾乎要發抖。
我跟阿朝說,我並不痛苦,也不愚蠢,我只是覺得有點孤獨。
這世界有人單戀,有人等待,有人至死不渝難忘前任,這些都是很尋常的事情。
有一陣子我也下定決心要忘記他。
我力圖避開所有會讓我聯想起他的東西。避開有人在砰砰砰運球的籃球場,避開樹影下一片青綠色的草地,避開校園裏穿著白襯衫翩翩而過的男生,避開校園廣播裏突然響起的big big world,避開魯迅文集裏忽然翻到的《孔乙己》那一頁……我閉上眼睛,光慢慢窄成一線,黑暗裏浮現他的樣子。
越是力圖忘記,越會不斷想起。
我開始失眠,開始不斷地夢見有關於孔雀的片段。
他站在雲朵上,變成一道流光;他站在我窗前,只有一個黑影。
我把自己鎖在門裏,要破門而入持刀殺人的是他;我去山上看紅葉,在燃燒起來的樹叢裏飛過的那一只白羽鳥是他。
我夢見高中考試,他坐在我左前方奮筆疾書;我夢見他帶著漂亮女友來我們學校,我卻穿得像從垃圾堆裏爬出來的。
我夢見他像我小時候放走那只紅色紙鳶,飛得又高又遠,我再也摸不到夠不著,他卻又始終不肯在我的天空裏消失。
喜歡一個人太久,真是一件非常糟糕和可怕的事情。
你一遍遍在心裏描摹著他的模樣,原本的棱棱角角都漸漸圓潤溫和,他的每一寸都恰恰好能填補你心裏缺失的那一塊空洞,你便有了錯覺,以為這是你完美愛人應有的樣子。
這個人一開始是你骨頭裏的刺,心裏的鬼胎,血肉傷口裏摻進去的沙礫,可是後來,你把沙礫磨成了珍珠,還要讚嘆他竟然熠熠生光。
念書的時候,曾有女生跟孔雀表白。
她和孔雀相處得非常融洽,孔雀這個人對她也十分體貼,甚至時不時開些暧昧玩笑。她就此喜歡上孔雀,簡直算得上理所應當,甚至孔雀都有些引誘之嫌了。但是,面對女生踟躕了大半個月的表白,孔雀竟然說:“哦,你喜歡我,那跟我有什麽關系。”
那女同學又氣又傷心,哭了大半個晚上,惹得整個宿舍的女生都對他同仇敵愾。
我並不在那個宿舍,又沒有朋友,只有一個八卦的同桌嘰嘰咕咕要我統一戰線。
我不會和她們統一戰線。
因為我站在孔雀那一邊。
我喜歡你,那跟你有什麽關系。
人總有這樣一個時期,信奉一些孩子氣的氣話,還洋洋得意以為是成熟和個性。
全世界我最討厭你。
我永遠不會像我爸媽那樣。
講臺上站著那個是豬頭吧。
我喜歡你,那跟你有什麽關系。
高中畢業的時候流行買一本同學錄,全班同學從頭填到尾,高考以後我才翻開來看,孔雀已經填了自己的一頁,他說:上了大學也要常聯系啊!
“以後常聯系”這種話只是漂亮的社交辭令,和“好久不見啦,我好想你啊”“有空請你吃飯”“回頭再約”等等含義等同。
我並非不知道。
可從此以後,每個陌生來電我都以為是他。
PART3
相愛的人終會相逢,最好的愛情終會現身
在不美好的世界前行
不知道從什麽時候開始,我的看片審美變得有點奇葩,縱觀我身邊的朋友,竟然很少能找到和我討論劇情的同好。
於是在各種論壇的閑逛灌水中,我認識了莉莉醬。
我們臭味相投,常常一起追日劇,也是她給我推薦了深夜劇《毒島百合子的赤裸裸日記》。聽名字就很小眾。我們從四月追到六月完結,看著女主從一個劈腿狂魔到被已婚男欺騙再到變成控制狂女友。
劇終之後,莉莉醬把自己的簽名改成了女主角在最後一集中的臺詞:愛情與政治也許是一樣的,愛與背叛,往覆循環,卻無法分離,人們就是這樣生活在愛與背叛的包圍中。
我想,這個時候她一定也想到了小井。
小井是出現在她的劇評裏的碎片人物,而這些碎片拼湊起來就是他們自己的故事。
莉莉醬念大學的時候是漢服社骨幹,時值西塘漢服文化周,漢服社的學弟學妹們心癢癢要去,還說動了莉莉醬這個畢業生。
同行的就有小井。
小井是漢服社一個學妹的男朋友,兼任作他們的攝影師。他幾乎符合一切文藝小青年身上的標簽特征,有點矯情的那種。他喝礦泉水,留個劉海,帶著壓到眉毛的鴨舌帽,穿牛仔褲T恤和格子衫,歌單裏的歌來自許巍和樸樹,認為自己特立獨行並且對女孩子有致命的吸引力。
在莉莉醬的眼裏,給他貼上的第一個標簽是:有點傻,不算是討厭。就是仿佛在小巷口看到一只趾高氣揚的吉娃娃。
但是小井顯然很欣賞莉莉醬,那個周末留下最多照片的是莉莉醬。而且他總是找莉莉醬聊天。莉莉醬並不太理會他,但是女生都是驕傲且虛榮的,她並非不為此自得。
後來他們差不多有大半年沒聯系,小井再聯系她的時候,聊了沒兩句就提到他已經和學妹分了手,恢覆單身。
他問莉莉醬近況,給她看最近出去旅行拍下的照片,說自己現在的工作,推薦莉莉醬在現在這個天氣可以去哪些地方休息一下。
其實人真的很奇怪,明明莉莉醬原本對小井並無好感,甚至對他還有點壞印象。但是當他半年後再度出現,她卻奇異地感覺到了一點動心,像是有一種朦朧的錯覺,覺得自己被這個人喜歡了很久。
而且也因為這份壞印象,在他們“重逢”相處中,莉莉醬下意識地做了加法,一點點收集他很不錯的地方。
於是等過了半個月,小井向她表白時,莉莉醬欣然同意了。
可她不知道的是,這些事都是小井想好了的。當然如果用陷阱或者陰謀來形容,就有點太惡毒了,只能說,小井在追莉莉醬的過程中,用了一點小技巧。
他們之後的交往模式和其他情侶的差不多,甜蜜的時候,吵架的時候,冷戰的時候,黏得分不開的時候,心灰意冷的時候,重歸於好的時候……全部都有。
莉莉醬並不是非常純情非常羅曼蒂克的人,她是個big girl,她後來當然也知道了小井的那個技巧,她罰了他每天早上七點給她送早餐,連送一個月,然後就放過了他。
但是他們之間還有另一個隱憂。
小井的父母不喜歡莉莉醬。並不是不喜歡莉莉醬這個人,而是不喜歡她的單親家庭出身。他們有一個觀點是,單親家庭的小孩比較容易出現人格缺陷,而他們的兒子小井顯然值得一個完美的人。
莉莉醬並沒有太多在意這件事。她不認為這種存在偏見的觀點值得任何體諒和理解。並且如小井所說的,他可以解決這點問題。而就算他不能解決,難道她還非嫁給他不可嗎?
然而我們以前看電影都知道不能立flag,沒想人生也是。
莉莉醬和小井交往三年,然後她想要結婚,和這個人結婚。
莉莉醬預想過很多種有趣的求婚儀式。
準備一個編織筐,盛著一只灰白色虎斑貓,有圓乎乎的耳朵和毛茸茸的小爪子,她頸間綁著金色的絲帶,掛著一枚亮閃閃的鉆戒。或者在一個沈沈睡著不起的早晨,陽光一寸寸落到床上,女孩子睜開眼睛,在床上滾了兩滾,掀開被子起床,然後她擡起手就看到指間的一枚戒指。再或者,只是一個很尋常的晚餐時間,他們一邊吃飯一邊聊天,隔壁座位的小孩忽然傻乎乎地沖著他們笑,她問他,嘿,要不要生小孩?他說那我們得先結婚。
但是莉莉醬想要的這些場景都沒有出現。
小井什麽都沒有說,什麽都沒有做,就像沒有看見莉莉醬閃著光要嫁給他的眼睛。
莉莉醬那個時候才明白,她以為小井可以解決的問題,其實從來沒有解決。三年了,她一直都是個秘密女友。
就像三年前,莉莉醬認為,難道她非要嫁給小井嗎?三年前,小井也想過,也許莉莉醬未必會要嫁給他。所以他怎麽會拼命和自己的老父母做鬥爭?不過是拖得一天是一天,實在拖不過去,還能說已經分手,現在換了一任女友。
這有點讓人覺得失望和傷心。
但是,莉莉醬想她是個big girl,現在的她很喜歡小井,很想要一直和他在一起。那麽她需要為此作出努力。
但是這個世界總是讓人難堪的一點是,努力有時候是最沒用的東西。
莉莉醬曾經寫過一篇劇評,起頭第一句話是,童話故事並沒有告訴孩子們這世界上有惡龍,但孩子們天生就知道惡龍的存在。而童話故事會告訴孩子們惡龍是可以被打敗的,這就是童話故事存在的意義,雖然實際上長大之後我們會知道這僅僅是童話故事。
對單親家庭的偏見這種東西,莉莉醬小時候就面對過了。不管是同學間並無太多惡意的反覆追問你為什麽沒有爸爸,你爸爸是不是不要你了?還是成年人的閑言碎語提及莉莉醬的爸爸媽媽是怎麽吵架打架離婚。大家看向莉莉醬的眼神總是同情和擔憂,那種擔憂並不是說怕她傷心,而是“天啊,沒有爸爸的小孩將來也不知道會變成什麽樣?”
幾乎沒人能改變這些眼神,哭沒用,鬧沒用,打一架也不會有用。
這就是盤踞在莉莉醬的天空中的一條惡龍。
莉莉醬和小井回他家。
他們的計劃是,讓小井的父母先喜歡上莉莉醬這個女孩子,然後再告訴他們這就是那個“莉莉醬”。
這應該算是小井最喜歡也最得心應手的處事方式了。
一個理想的未來兒媳婦是什麽樣子的?
要老實聽話,又要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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